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受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委托,对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LED显示屏
98000.00
报价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文件无效。
二、合格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报价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A.报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B.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报价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A.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B.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C.近三年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此项目的报价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没有办理入库手续的供应商不能递交报价文件。
四、领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9年3月22日起至2019年3月28日(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到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兴业街30号科技孵化器6层619室)购买,购买文件时请携带公告中合格报价人要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报价人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副本)(以上三件须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及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
此询价文件300元,售出不退。本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与采购单位进行沟通确认,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报价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2019年4月3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报价地点: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兴业街30号科技孵化器二楼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