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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无人机抽查飞行及影像处理项目

2019-03-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无人机抽查飞行及影像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无人机抽查飞行及影像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 1941STC604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超、尹皓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63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德东路4号

联系方式:010-583115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超、尹皓 010-6268638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数量

实施周期

实施地点

采购需求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无人机抽查飞行及影像处理

1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县域

合同签订6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无人机飞行、影像处理、成果提交等工作。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须自行申请飞行空域并处理空域协调问题;投标人开展的无人机飞行及影像处理须符合无人机作业、数据获取、数据处理的各项技术标准和规范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6)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7日 09:00至2019年04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可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人民币100元。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 ①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③供应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供应商若以汇款形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汇款单复印件,且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包号; ⑤供应商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邮箱1836258136@qq.com);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说明和纳税人识别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4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04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本招标公告的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闫素红010-6268638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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