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润泽招标有限公司受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设立新兴区倭肯河监控点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设立新兴区倭肯河监控点位工程
项目编号: RZTC-1903QS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64-8537699-8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 七台河市大同街104号附近
联系方式:蒋先生139465551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润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0464-8537699-805
代理机构地址: 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号: RZTC-1903QS022
1. 招 标 条件
黑龙江润泽招标有限公司受 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设立新兴区倭肯河监控点位工程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设立新兴区倭肯河监控点位工程
2.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投资估算: 498000.00 元
2.4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工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 标 人 资 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与 本项目相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缴纳 养老保险 , 类似本项目 施工业绩 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项目管理成员均要求 在本单位 缴纳养老保险 ,
3.4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供应商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 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查询】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9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 工商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11 投标人 近三年 类似本项目施工业绩 , 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中标通知书 或 施工合同 或 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12现场勘察证明;
3.13 投标人 近三年 纳税情况良好 , 并提供相关 纳税凭证材料;
3.1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在投标活动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 项目负责人 本人),一 经查实 有弄虚作假行 为 ,取消其投 标资 格,并上 报 行政主管机构, 进 行行政 处罚 、同 时 追究其法律 责 任。
4. 招 标 文件的 获 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供应商,请于 2019年4月1日 至 2019年4月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 投 标 文件的 递 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年4月22日 ,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地点: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交易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其他
投标人有围标、串标、挂靠等行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
8 . 联系方 式
招标人: 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蒋先生
电话: 1394655513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润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
邮编:1545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64-8537699-805
2019年4月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3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类似本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项目管理成员均要求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3.4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3.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供应商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查询】3.8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9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10 工商营业执照年检合格。3.11投标人近三年类似本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3.12现场勘察证明;3.13投标人近三年纳税情况良好,并提供相关纳税凭证材料;3.1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在投标活动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本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1日 08:00至2019年04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4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04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交易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