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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中山市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019-04-01 来源:广东中山政府城区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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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中山市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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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协议(192KB)

招标文件(880KB)

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中山市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811-025-033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48,76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申请表编号:行政(18)0279;

项目内容:01包:特警支队专用设备,包组投标上限为:550000.00元;

03包:治安支队专用设备,包组投标上限为:159800.00元;

04包:刑警支队专用设备,包组投标上限为:438000.00元;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包组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可自行登陆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3月29日上午8:30至2019年4月4日下午17:3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1)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网上报名形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2个月内任一个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报名。

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南区马岭村105国道侧(华通行综合办公楼二层)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评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03月29日至2019年4月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苏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9558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96960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13号A座三楼

联系人:梁冬梅 联系电话:0756-6344228

传真:0756-2213166 邮编:519000

(三)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联系人:赵汉卿 联系电话:0760-87161436

传真:0760-87161436 邮编:528403

发布人:广东中洲国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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