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系统管理、视频监控平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系统管理、视频监控平台
批准文件编号:095
采购文件编号:HZ-2019-02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系统管理、视频监控平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4915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4月09日至2019年04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尚东国际2号楼1905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已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或银行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未发生纳税的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
(4)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的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凭证;
(5)需提供企业近一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按成立月份提供)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报名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2)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A4),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复印件恕不退还。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 下午 02:30
投标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开标时间:2019年4月17日 下午 02:30
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尚东国际2号楼1905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张耀华
联系电话:15352852893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150848150531
采购单位名称: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邮政编码:0103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347062340
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