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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气象局气象应急指挥车项目招标公告

2019-04-16 来源:浙江丽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丽水市气象局 的委托,就其 丽水市气象局气象应急指挥车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LCZ2019-002

二. 项目名称:丽水市气象局气象应急指挥车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丽水市气象局气象应急指挥车项目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160.00

 

六. 招标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七. 投标人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 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公布为准;

3. 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八.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无须报名,以缴纳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获取;

3. 招标公告发布网址:www.lssggzy.com,www.zjzfcg.gov.cn。

九.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5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电梯5楼)

十三.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5月10日09时前

交付方式:以投标人身份通过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保证金;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汇票提交至丽水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办公室的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户名):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

银行账号:1210200009200002603

(履约保证金交付方式请查看第三章前附表)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李培森 联系电话:0578-2292507传真:0578-2292507

地址: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电梯5楼

2.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气象局

联 系 人:卢建伟 联系电话:0578-2661606传真:0578-2661696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路85号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柳乃华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传真:0578-2669165

地 址: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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