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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中医院医技大楼智能化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2019-04-16 来源:福建龙岩采购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中医院

乙方:福建天润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GK]2018348-1的龙岩市中医院医技大楼智能化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支撑软件 桌面虚拟化软件 1 国内 447820 447820 VMware VMware Horizon 7
1 1-2 服务器 服务器 4 国内 144205 576820 华为 华为 RH2288V5
1 1-3 支撑软件 服务器虚拟化软件 1 国内 293660 293660 VMware VMware vSphere 6
1 1-4 支撑软件 存储虚拟化软件 1 国内 387800 387800 VMware VMware vSAN 6
1 1-5 支撑软件 网络虚拟化授权 1 国内 387800 387800 VMware VMware NSX-V
1 1-6 KVM设备 KVM设备 1 国内 14650 14650 MAXCENT MAXCENT MCL-8708
1 1-7 以太网交换机 内网接入交换机二 13 国内 8290 107770 华三 华三S5130S-52P-EI
1 1-10 支撑软件 智能运维管理系统 1 国内 315550 315550 LinkSLA LinkSLA2.0
1 1-8 以太网交换机 外网接入交换机一 8 国内 5611 44888 华三 华三S5130S-28P-EI
1 1-9 以太网交换机 外网接入交换机二 9 国内 7800 70200 华三 华三S5130S-52P-EI
1 1-12 以太网交换机 内网核心交换机 2 国内 398430 796860 华三 华三 S10508X-V
1 1-13 以太网交换机 服务器区汇聚交换机 2 国内 46380 92760 华三 华三 S5560X-30C-EI
1 1-14 以太网交换机 内网接入交换机一 4 国内 5330 21320 华三 华三 S5130S-28P-EI
1 1-15 以太网交换机 外网核心交换机 1 国内 69550 69550 华三 华三S7510E-X
1 1-16 支撑软件 内网管理软件 1 国内 32330 32330 华三 华三iMC V7标准版
1 1-17 信息安全软件 防病毒软件 1 国内 98760 98760 亚信安全 亚信安全OfficeScan
1 1-18 防火墙 防火墙 1 国内 107980 107980 绿盟 绿盟 NFNX3-4050Y
1 1-19 支撑软件 云安全管理软件 1 国内 312780 312780 亚信安全 亚信安全 Deep Security 9.6
1 1-11 以太网交换机 存储以太网交换机 2 国内 47720 95440 华三 华三S6520X-30QC-EI
1 1-20 其他安全设备 高级威胁控制系统 1 国内 382830 382830 亚信安全 亚信安全 TDA6200EE
1 1-21 终端机 终端机 100 国内 1976 197600 云端时代 云端时代 S18X
合计: 4855168.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伍万伍仟壹佰陆拾捌元整(¥4855168.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医技楼基础建设要求10个日历日内供货,30个日历日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腾中路59号龙岩市中医院;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与投标书的设备清单一致,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所规定的质量和规格要求,并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产品说明等相关材料;5.2乙方交付的产品应采取足以保护该产品质量完好性的牢固包装,并根据产品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水、防锈、防震、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付地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产品安全到达指定交付地点并交付至甲方接收之前,有关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以及运输、装卸过程中产品的毁损或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根据本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6.1.2成交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进行产品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请第三方技术专家检测作为验收标准依据并组织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所需检测费用包含在报价中。6.1.3货物到货验收时成交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6.1.4原厂原包装供货,不得自行拆封或加装配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20 合同签订生效后,全部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的20%,余款为项目验收合格后平均分8期按季度付款,两年付清。  
2 10 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按季度付款,每期支付工程总价的10%,两年付清。  
3 10 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按季度付款,每期支付工程总价的10%,两年付清。  
4 10 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按季度付款,每期支付工程总价的10%,两年付清。  
5 10 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按季度付款,每期支付工程总价的10%,两年付清。  
6 10 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按季度付款,每期支付工程总价的10%,两年付清。  
7 10 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按季度付款,每期支付工程总价的10%,两年付清。  
8 10 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按季度付款,每期支付工程总价的10%,两年付清。  
9 10 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按季度付款,每期支付工程总价的10%,两年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乙方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缴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凭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或顺利履约)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或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无息一次性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生效并于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0.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完成所承诺的服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回所有已付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10.3、乙方收到或接触到机密的管理信息、患者隐私、统计数据及有关非技术的商业信息。未经甲方授权许可,不得对外散布或公布,否则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10.4、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合同。10.4.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10.4.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0.5、该产品实施过程中因该产品或该产品升级导致的系统崩溃、数据丢失等影响甲方系统正常运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售后服务:14.1.1本次招标的货物验收合格后3年免费保修(易耗品除外,智能运维管理系统1年免费升级和维护),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应免费提供因投标货物本身缺陷所导致故障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维修,免费提供零部件的更换。 14.1.2提供7*24小时服务,若产品发生故障,要求我司在4小时内到场维修响应,8小时内修复,在2日内仍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需免费提供代用设备或免费更换新设备。 14.1.3质保期满后,我司应提供终身维修,采购人只付零配件的费用,能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零部件的优惠供应。 14.1.4我司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 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在质保期内售后 服务所需费用列入投标报价。 14.1.5我司对使用人员的培训做出承诺,并制订培训计划,所需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4.1.6我司提供终身维修及定期巡访。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龙岩市中医院 乙方: 福建天润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龙岩市新罗区龙腾中路59号 住所: 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福隆国际308号3001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黄运焕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72200360 联系方法: 0592-521315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行厦门厦禾支行
账号:   账号: 35150198160100001026

签订地点:龙岩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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