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电脑 、相机、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多功能腰带采购项目(编号KFQ2019-15#)询价采购公告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电脑、相机、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多功能腰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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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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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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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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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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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Q20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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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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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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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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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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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角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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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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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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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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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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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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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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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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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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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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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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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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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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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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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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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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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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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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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三)售后服务:如产品质量有问题,一年包换,三年保修,非本市企业必须在萍乡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能力。
(四) 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供应商只允许报出唯一不得更改的报价、品牌、型号分项明细表、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表、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七)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八) 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十)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4月24日14时00分之前密封至萍乡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大厦一楼126室投标箱内)。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4月24日14 时 00分。
(十二) 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邹伟 电话:1390799035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99-678211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大厦一楼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16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中、小、微企业
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节能、环保产品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4、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申明函
中小企业申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附件二、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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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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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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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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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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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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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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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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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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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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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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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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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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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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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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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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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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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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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为必填内容。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 、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符合条件的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采购物品技术参数附件:
(1)执法记录仪技术参数:
1、执法纪录仪技术参数:
包含:主机(带警徽,含背夹)、
电池(可拆卸)、数据线、电源适配器
网络:4G全网通,单卡,支持WiFi,802.11b/g/n
卫星定位:GPS/北斗双模定位
电池:3300mAh,可拆卸
视频输入:主机内置
摄像机录像分辨率1920*1080
视频录像:视频分辨率最高为1080P/30FPS,1280×720、720x576可选
双码流:录像1080P30,同时网传720P30
视频编码:H.265/H.264
照片格式:JPG,3000万像素
操作系统:嵌入式
内置存储:32G
红外夜视:自动红外夜视灯开/关,滤光片自动切换
防护等级:IP56
实体按键:开关机、拍照、录像、录音、SOS、PTT
接口:Mini USB接口、触点式USB接口
尺寸:95mm×60mm×29mm(不含背夹、外接设备)
重量:约190g(不含背夹)
执法记录仪外形尺寸(背夹、外接设备除外)应小于或等于95*59*25mm(长×宽×高)
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在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且不低于3m,有效拍摄距离处应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具有红外补光功能的设备,红外补光范围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提供国家权威机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佐证)
无线传输功能:执法记录仪可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以文件或流的形式传输数据,设备需内置无线传输模块;(提供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佐证)
执法记录仪的视频的生产厂声明的几何失真率:15.1%(1920*1080);14.7%(1280*720)(提供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佐证)
设备具有连拍功能,可设置为开启或不开启,连拍张数支持5、10、15、20、25、30可选。(提供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佐证)
视频文件大小检查:样机分辨率为1080P,码率为2Mbps,连续录像1小时,录像文件≤1GB;样机分辨率为720p,码率为1Mbps,连续录像1小时,录像文件≤500MB。(提供执法记录检测报告)
(2)对讲机技术参数:
1)设备结构为一体式设计,材质为高强度复合材料,存储介质及电池全内置设计
2)支持CDMA/EVDO网络制式,频段为800MHZ
3)无线传输速率大于等于153.6kbps
4)运行内存不低于256M
5)电池容量不低于3500MAh,待机时间不低于72小时
6)发射功率不大于2W
7)对讲范围要求全市内自由对讲。
8)具有群组功能,群组调配灵活方便。
9)能并入现有对讲机通信网络,实现与现有所有对讲机通信网络互通。
(3)一体式商务台式电脑参数
处理器:I5-8400
内存:8G DDR4
显卡:2G独显
显示器尺寸: 24英寸
硬盘:128G固态硬盘+1T机械硬盘
(4)广角数码相机参数
光学变焦倍数大于等于45
有效像素大于等于2000万
尺寸不小于104.4/69.1/85.1
液晶显示屏尺寸不小于3.0英寸
可连拍且连拍速度不大于0.5-2.2张/秒
存储介质为SD卡,SDHC卡,SDXC卡
支持WIFI,NFC连接
电池续航时间不低于拍摄500张相片且电池为可充电锂离子电池
多功能腰带
材质:高品质尼龙
颜色:黑色
规格:全长大于等于1.3米,宽大于等于5厘米
包含对讲机包,配件包,手电包等配件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 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 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方。
四、 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 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 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 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 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01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