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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络流量业务监控分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019-04-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络流量业务监控分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络流量业务监控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KZB-2019-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71-88100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财务管理处

联系方式:郭老师 0971-822646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为了有效保障税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促进信息化水平提升,需要对网络进行细致的管理,实现及时发现网络的异常流量,根据异常流量进行故障定位,从而预防网络故障的发生和减少网络故障排障的时间,为此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置3台网络流量业务监控设备,建成青海省税务系统网络流量业务监控分析系统,协助采购人进行网络排障故障诊断,对业务系统运行的可靠性、性能、质量、故障、安全问题进行监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9日 08:30至2019年04月2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财务管理处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档,自带U盘复制)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5月0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05月0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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