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戏曲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戏曲学院导三剧场灯光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中国戏曲学院导三剧场灯光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JBZC2019_014218_302-JH002-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造价招标1部 贾东敏、金珊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509/5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戏曲学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10-633374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造价招标1部 贾东敏、金珊,010-63509799-509/51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中国戏曲学院导三剧场灯光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前三年内(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20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4-25 09:00 至 2019-05-05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每本(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05-16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05-16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6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同时发布。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