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高级中学就安吉县高级中学监控设备改造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JCCS2019-03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数量 |
预算 |
1 |
安吉县高级中学监控设备改造 |
本项目包含教室及公共区域监控建设、阳光食堂监控改造建设等所需的相关设备和耗材的供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验收,以及部分原设备的拆除等,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
1批 |
74.00万元 |
备注 |
1、报价不得超预算,超预算为无效标。 2、本项目采购包括原设备的拆除、新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通过验收为止。 |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 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 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5月10日下午14:00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
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八、磋商时间:
2019年5月10日下午14:00时
九、磋商地点:
安吉县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14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
保证金缴入: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1205290009000204676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1、 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高级中学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3185269665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国嫒 联系电话:0572-5021169/5236719 传真: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530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