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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后湾、坛厂、201、301消防站消防车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2019-04-29 来源: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后湾、坛厂、201、301消防站消防车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19-4-29 14:41:31 访问次数:14

招标公告(二次)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后湾、坛厂、201、301消防站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公告已在《贵州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BG2019-3014

二、招标内容:采购消防车14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序号

车型

单位

数量

1

18米泡沫高喷消防车

3

2

水罐泡沫消防车

3

3

泡沫消防车

4

4

水罐消防车

2

5

运兵车

1

6

指挥车

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采购货物序号1-4项必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产品认证(CCCF证书);

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具备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对象:

(1)因售后服务问题被采购人或相关主管部门投诉、处罚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须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若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5月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三部)。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原件。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21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开标二厅)。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仪式。

九、招标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安全监管部 联系人:杨再华 联系电话:0851-28777253

十、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业务三部 联系人:耿 峰 联系电话:0851-8682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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