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第四中学委托,经监管部门批准对抚州市东乡区第四中学校园智能化教学系统项目进行国内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 量 |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说明 |
1 |
东乡区第四中学校园智能化教学系统项目 |
1批 |
110万元 |
包安装调试,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企业成本核算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投标。对于确属通过恶意低价手段影响公平竞争获取中标资格的,其中标无效。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时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原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时需提供近六个月任一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近六个月任一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4.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现场审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进行扫描,编制到《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及CA证书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9年5月6日起至2019年5月12日 (北京时间),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络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需按标书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五、开标时间: 2019年5月27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必须在开标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开标时以投标文件电子版为准。为防止因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电子评标进行不下去,开标时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如遇此种情况,在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后,再以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为准,进行纸质评标,如未提供,视同放弃)。
六、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抚州市东乡区城东大道物流园电商创业园3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
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八、已下载招标文件且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第四中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先生 13979438190
地址: 原东乡磷肥厂内
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女士 13970486066 0794-8271568
公司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监督电话:0794-423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