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消防站(一期)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9-05-0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消防站(一期)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东港建招公字[2019]17-1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市政设计院一楼105室

项目编号:DYPEDZ2019-40#

工程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消防站(一期)项目

工程规模: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消防站(一期)项目占地25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785平方米。项目地址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路以西,港城路以南,主要建设特勤消防站,执法办事中心,换热站等用于执勤备战、执法办案等功能的技术服务用房。

标段划分:

施工:拟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1970.56万元。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施工招标范围: 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工程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 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投标建造师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市外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施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2、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http://www.sd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持报名凭证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8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已报名建造师不允许更换。投标人所报施工项目部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现场报名时施工企业应提供以下有关证件原件【投标报名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本人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材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仅市外企业提供)、东营港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备注:①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或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8年7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报名、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任一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且及时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于有效期间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书面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及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3566

    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62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