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XM2019_090202_000012-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颖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54433转368、137200962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团河路)2号
联系方式:顾晗,892695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辛颖,010-88354433转368、1372009623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名称: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
技术要求:本项目的具体内容是在杨闸校区8个建筑(包括教学楼、璞睿楼、食堂、锅炉房、宿舍楼、模拟法庭、办公楼、体能训练中心)和大兴校区4个建筑(包括小红楼、警体楼、后勤楼、老行政楼)的配电系统上增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包括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在两个校区建设完成上述项目内容后,通过局域网将其信号分别集成到两个校区现有的“消防智能综合平台”系统上,实现与校区中控室报警主机联网控制。
单位:1
数量:套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合同签订日期起7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调试工作,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服务地点: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大兴校区、杨闸校区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其他: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 B 本),外地企业投标需已完成企业及项目经理的进京备案。
3.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129.287143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05-07 09:00至2019-05-14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运营二部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4日(每日9:0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运营二部办理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05-21 08:30至2019-05-21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1层第四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5-21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1层第四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颖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54433转368、1372009623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磋商采购公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消防设备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