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绥中县村级公路安防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贴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9年绥中县村级公路安防工程
2.3建设规模:共计设置警告标志79块,诱导标志8块,减速让行标志4块,道口标柱桩30根,示警桩118根,凸面镜23块,减速带5米,C级钢护栏10608米。
2.4计划工期: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10月30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8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企业信用等级:BBB级及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如下资料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报名,报名后需携带如下资料到业主处进行原件复核,复核后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除8)、9)、10)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亦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7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hldggzyjyzx.com.cn/front/)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
地 址: 绥中县
联 系 人: 赵佳
电 话: 0429-669600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联 系 人:李璐
电 话:024-22516760
电子邮件:147129433@qq.com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 号:7370811201020002686
2019年 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