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睢县人民法院 委托,就 睢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 ,现欢迎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睢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睢财采代【2018】055号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控制金额:850000元;
采购范围(内容):对法院案卷进行集中数字化处理,包括扫描加工、图像处理、档案整理装订、与采购方所使用的档案管理系统数据挂接软件接口等技术服务。处理过程要求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有关标准和要求开展数字化工作,确保数字化成果的质量、数据的统一规范、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以内完成工作
质保期:三年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设备清单或现场图片,技术人员清单,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无凭证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为法人组织。
3.3供应商须符合国家档案局档办发[2014]7号文件《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对数字化服务机构的要求,具有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档案数字化加工”(若供应商为乙级省外企业,须在河南省国家保密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3.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供应商为省外企业,须为甲级资质)。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报名之日起的信用信息网络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正本。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sxggzy.cn )内网办公登录模块,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进入网站用户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6日17:30整。
4.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售后不退)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竞买人、供应商请在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30日上午9:00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睢县人民法院
地址:睢县世纪大道北湖段西侧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0-8328869
代 理 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55号
联 系 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8937009809/15537006191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