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指挥室大屏幕显示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中山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09日 15: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5月10日 08:30至2019年05月16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3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 ||
预算金额 | ¥88.4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0-86992170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文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B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3642820 |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指挥室大屏幕显示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905-178-004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指挥室大屏幕显示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84,5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指挥室大屏幕显示设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并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4、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⑤《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5月10日08时30分至2019年5月16日17时30分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有效的电子版采购文件,可自行登陆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下载。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咨询电话:0760-88331782。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7、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8、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于项目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前1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给其他任何公司;
5、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报名且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5月10日至2019年05月16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3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2019年05月3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05月10日至2019年05月1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三)采购人: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