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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环境监测工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5-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市(县)采购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 金秀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现就金秀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环境监测工作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环境监测工作服务

二、项目编号:LBJXZC2019-C3-00001-YLZB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单位、采购预算总金额、项目需求及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项目需求

1

金秀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1

180000.00

180000.00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

金秀县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1

90000.00

90000.00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

金秀县县域环境噪声质量监测

1

90000.00

90000.00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

金秀县县域集中式饮用水监测

1

200000.00

200000.00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

金秀县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质监测

1

40000.00

40000.00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

金秀县县域重点污染源监测

1

250000.00

250000.00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单位,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检测能力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5月 9 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 16 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8时00分到12时00分, 15时00分到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授权委托时)携带以下资料: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以上证件或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复印件留下存档,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八、磋商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须足额按时交纳)。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账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账号:8113001014700074527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5月 201000 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大厅(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地点,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9年5月 2010时00 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另行通知。地点: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gxzfcg.gov.cn )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金秀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黄艳红

联系电话:0772-6212390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城北新区龙华垌

2、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子贵

联系电话:0772-4299199、4298488 传真:0772-4299238

财务咨询电话:0772-4299199、4298488(转财务部)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十三、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2-6215667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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