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宜春市公安局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大型活动安保信息系统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海康-YC2019-014
项目名称:大型活动安保信息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710000元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大型活动安保信息系统 |
详细技术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1套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响应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列
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四、资质审核(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2、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完税凭据(增值税)原件或复印件;
4、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
单)原件或复印件;
5、提供响应单位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原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
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
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
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
6、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或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
投标当天受委托人一致)。
以上1-6项资质审核所需资料按要求于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装于纸质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未按要求提供或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项目事项说明
1、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春 联系电话:13879525569
地址:宜阳大道18号
2、代理机构: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花燕联系电话:17707951835传真:0795-3994618
地址:宜春市枣树园A4栋三单元406室
3、磋商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供应商自5月13日至5月20日,每日上午9:00-17:00提供下列资料(可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18107887@qq.com)进行报名登记,如逾期或资质不合格采购代理有权拒绝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磋商采购文件需向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
报名须提供下列资料:
(1)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3)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4、保证金:供应商如愿意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请于2019年5月26日16:30前(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交纳保证金 人民币 壹万肆仟圆整(¥14000.00) 到达文件指定账户,逾期交纳将不接受投标(不接受现金)。
保证金交纳账号:
开户名: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508202709000012345
开户行:宜春市工行宜阳支行
(必须从响应人账户转出,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
六、首次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27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19年5月27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四 室 (宜阳大厦三楼)
七、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凡涉及本次采购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视为已通知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请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