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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应急广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9-05-14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采购项目名称:宜兴市应急广播项目

采购主要内容:建设一个市级应急广播平台;在各镇(园区、街道)政府建设18个镇级分平台;在各村委(居委)会内建设313个行政村(社区)平台;在各个自然村部署安装1802台智能广播音柱及服务。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拟在我市全市范围内实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设一个市级应急广播平台;在各镇(园区、街道)政府内建设18个镇级分平台;在各村委(居委)会内建设313个行政村(社区)平台;在各个自然村部署安装1802台智能广播音柱。拟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分公司购买建设应急广播体系的服务,预估合同价款约壹仟陆佰万(1600万)元,拨款金额以《宜兴市应急广播项目技术方案》中的预算为依据,最终合同价款以甲方委托的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为准。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78号)要求,依托广播电视现有基础设施,建设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贯通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另外,根据2017年7月份无锡市政府与我市政府签订了建设目标责任书内容,全力推进我市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宜兴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分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

综上,本次采购的宜兴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服务只能从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分公司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的必要法律要件。根据《江苏省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购﹝2007﹞9号)的规定,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申请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预算:1600万元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南路广电大厦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论证意见:

应急广播是指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危机时,为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伤亡,提供一种迅速快捷的讯息传输通道,将损失降到最低的一种公共应急体系。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78号)文件要求,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必须依托广播电视现有基础设施,建设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贯通的全省应急广播系统。依据无锡市政府与宜兴市政府签订的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市必须于2019年全面完成应急广播项目建设。

应急广播的日常播出和应急播出必须全部采用国家统一的加密播出和传输体系,同时实现和省、市已建成的应急广播平台加密对接和联动发布。根据省、市专家论证意见,有线采用【DVB-C】方式传输。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分公司是我市唯一具备数字电视广播信号合法传输资质的企业,且唯一具有覆盖宜兴全域的DVB-C网络体系。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分公司拥有完善健全的建设、维护队伍及丰富的运维经验,能够确保该项目按时、优质、高效完成,提供安全可靠的运维保障。

综上,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专家组认为本项目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姓名:陈小莉 工作单位: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职务:信息中心主任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夏永健 工作单位: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务:信息中心主任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沈平 工作单位:宜兴市照明管理处 职务:副主任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华清 工作单位: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 职称:律师

七、公示的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9年5月15日9:00至2019年5月21日17:00。

八、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申太宁

联系电话:15106150129 联系地址:宜兴市陶都路8号市人民政府7号楼内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051082095152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其他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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