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招标编号:JJZFTX20190816018
2.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人民币) |
1 |
浔阳购2019B000198006 |
智慧检务信息化 |
1项 |
32万元 |
所投部分产品清单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智慧公诉助手 |
终端采用两块12寸分辨率2160x1440 IPS多点式电容触控屏,Window 7 64位系统; |
1套 |
2 |
电子卷宗系统二期 |
扫描速度(横向,A4):不低于90ppm/180ipm(黑白/灰度 ,200dpi和300dpi同速,自动扫描进纸) |
1套 |
注:1.以上所投产品均为国产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截图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4、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9年5 月22日—2019年5月24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柴桑春天十组团10-1栋B座1520室)报名,本谈判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5 月2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8.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
采购单位: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 0792-8500580
地 址:九江市滨江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九江市新湖柴桑春天十组团10-1栋B座1520室
联 系 人:小梁
电 话:0792-8536277
电子函件: jjzfzbzx@163.com
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