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7日 19:59:30
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90931 采购方式:网上询价V2.0
受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委托,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用网上询价V2.0方式组织本次货物的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网上询价V2.0。 |
一、网上询价V2.0邀请 1.网上询价V2.0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网上询价V2.0采购需求一览表”。 2.供应商报价时间:2019年05月30日 09:00:00 ~2019年05月30日 12:30:00 3.联系人:姜欢欢 4.联系电话:7253235 |
二、网上询价V2.0采购需求一览表 |
需求1(通用摄像机) | |||||
单价上限(元) | ¥3,500.00 | 数量 | 1 台 | 预算金额(元) | ¥3,500.00 |
商品 | |||||
商品名称 | 参数项 | 参数值 | |||
影像传感器 | 影像传感器类型 | Exmor R CMOS | |||
影像传感器尺寸 | (1/5.8)英寸 | ||||
总像素 | 251万 | ||||
动态有效像素 | 229万 | ||||
静态有效像素 | 229万 | ||||
记录 | 记录介质 | 硬盘闪存双模数码 | |||
容量 | 128GB | ||||
静态影像记录格式 | 静态:DCF Ver 2.0兼容,Exif Ver 2.3兼容,MPF基线兼容 | ||||
音频格式 | AVCHD:1920×1080/50p(PS),25p(FX,FH)1440×1080/50i(HQ,LP) | ||||
双摄录制 | 动态:AVCHD Ver 2.0兼容,MPEG4-AVC/H/264,MP4,XAVC S | ||||
视频信号 | MP4:1280×720/25p XAVC S HD:1920×1080/50p,25p | ||||
光学/镜头 | 镜头 | G镜头46mm | |||
光圈 | F1.8 | ||||
光学变焦 | 30倍 | ||||
f(焦点距离) | f=1.9-57mm | ||||
液晶屏 | 液晶屏 | 3英寸 | |||
触摸屏 | 翻转屏,触摸屏16:9模式触摸屏46万像素 | ||||
翻转角度 | 270度 | ||||
对焦 | 对焦模式 | 自动/手动 | |||
快速智能对焦 | 有 | ||||
曝光系统 | 测光模式 | 自动 | |||
曝光补偿 | 有 | ||||
降噪 | 有 | ||||
白平衡模式 | 自动,一键式,户外,室内 | ||||
手动白平衡 | 是 | ||||
高级功能 | 拍摄者声音消除 | 有 | |||
影像防抖 | 五轴、光学防抖 | ||||
接口 | 内置USB线 | 有 | |||
WIFI(内置) | 有 | ||||
NFC功能 | 支持 | ||||
麦克风输入 | 支持 | ||||
HDMI终端 | 支持微型HDMI | ||||
外观尺寸 | 颜色 | 白 | |||
尺寸区间(宽x高x长) | <60×<70×<140mm | ||||
机身重量区间 | 300~360g(含电池) | ||||
配件 | |||||
配件名称 | 数量 | 参数项 | 参数值 | ||
配件 | 1 | 电池 | 可重复充电电池(NP-FV50A) | ||
自定义配件 | 1 | 自定义配件1 | 三脚架 | ||
服务 | |||||
服务名称 | 参数项 | 参数值 | |||
售后服务 | 保修期 | 按厂家提供期限 | |||
原厂标准化服务 | 质保期 | 1年 | |||
供货商承诺提供服务 | 免费上门安装调试 | 是 | |||
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 是 | ||||
服务响应时间 | 4小时内 | ||||
未经拆封原厂包装新品(非二次封装商品) | 是 | ||||
要求送货时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原件) | 是 | ||||
关于"合法来源证明"说明 | 1、本系统按“诚信承诺在先、失信惩戒在后”原则对供应商进行管理,采购人可将合法来源证明作为验收依据,但不得作为选标前置条件。2、对合法来源证明的要求、审核、认定,是由采购人负责。3、证明产品来源合法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厂家授权、代理授权、官网信息验证、进货发票等,只要能证明货物来源合法的,都属于合法来源证明。 |
付款次数:分1次进行付款 备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以下简称“政采部”)在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发布网上询价V2.0公告。有意参加该网上询价V2.0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上询价V2.0系统,在报价时间内按照网上询价V2.0公告的要求参与询价。
2.供应商应根据询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询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询价项目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3.供应商应按平台询价系统内嵌的报价格式填写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询价V2.0采购货物一览表”的需求,并严格按照网上询价V2.0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作出明确、实质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询价V2.0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904/P020190404409422168443.pdf)范围,且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凡是不能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投标报价无效,货物验收不得通过)。
7、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建立与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请自行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四、网上询价V2.0规则
1. 网上询价V2.0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报价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30。
2. 网上询价V2.0按照满足询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3. 供应商首次报价不足3家的,询价失败;重新询价仍不足3家的,询价失败;第三次询价起,不再限制报价供应商家数。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