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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金海湖新区融媒体中心摄录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2019-05-29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采购公告
  • 1、项目名称:毕节金海湖新区融媒体中心摄录设备采购
  • 2、项目编号:93-ZC2019-1-127
  • 3、项目序列号:93-ZC2019-1-127
  • 4、项目联系人:罗在敏
  • 5、项目联系电话:13312489909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融媒体中心摄录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
    • (2)采购数量:1批
    • (3)采购预算:1,900,000元
    • (4)最高限价:1,900,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2. 实现采购项目功能所需采购清单以外的配件、器材、辅材等,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不再另行单独计费。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涉及的标的物必须明确品牌型号、数量和详细技术参数等内容,所提供的标的物质量、服务等必须满足或优于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15日历日完成全部供货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毕节金海湖新区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B.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C. 供应商必须是本项目生产制造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D.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最近连续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F.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当日至开标前的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包括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完整清晰); 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特殊资格要求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05-29 08:30:00至2019-06-04 17:3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06-19 10: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06-19 10:00:00
  • 12、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网上开标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3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05-29 08:30:00至2019-06-18 17: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 帐 号:17710121050000969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毕节金海湖新区工作委员会政治部
    •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财校办公大楼四楼
    •  项目联系人: 赵梦
    •  联系电话: 18786547966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黔财采[2014]1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分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本项目投标主产品即指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不含附带产品。 (三)【财办库[2017]3号】文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数据规范》、黔财采[2014]1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中,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高新区都匀路89号金利大厦B栋1215号
    •  项目联系人: 罗在敏
    •  联系电话: 13312489909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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