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阳谷康居新城小区监控系统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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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阳谷县石佛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聊城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29日 18:35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阳谷县石佛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阳谷康居新城小区监控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阳谷县石佛镇人民政府地址:阳谷县石佛镇驻地(阳谷县石佛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6356556212(阳谷县石佛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阳谷金罡建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区)阳谷县谷山路14号(谷山路新华书店南邻)
联系方式:15263597882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谷康居新城小区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2120190200013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5月22日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第六章评标原则中的综合实力1、提供智能球型摄像机支持可见光及红外光补光,可见光可识别距设备120m处的人体轮廓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得2分;(须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提供拼接屏产品漏光度<0.008cd/㎡封面同时具备CMA、CAL、CNAS盖章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2分;(须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3、提供磁盘阵列支持RAID误操作恢复功能,当RAID组中某块功能正常的磁盘被误拔掉之后60min内再插上,该磁盘能恢复到原RAID中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得2分;(须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4、提供拼接屏产品出厂时坏点须为0且在最大亮度下运行2000小时后产生的坏点率不超过1.5ppm的封面同时具备CMA、CAL、CNAS盖章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2分;(须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5、投标企业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必须为中标通知书原件加合同原件加市级及以上政府官方网站网络截图,且合同中有畅通的联系方式,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业绩证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网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业绩原件不予认可。】。
变更为:
第二章投标须知17、由采购人协助,中标企业负责对接阳谷县天网工程。第六章评标办法1、提供厂家智能球型摄像机支持可见光及红外光补光,可见光可识别距设备120m处的人体轮廓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书的得2分;(1、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厂家公章且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中标企业须提供一个月内出具智能球型摄像机支持可见光及红外光补光,可见光可识别距设备120m处的人体轮廓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承诺书。);2、提供厂家拼接屏产品漏光度<0.008cd/㎡封面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书的得2分;(1、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厂家公章且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中标企业须提供一个月内出具拼接屏产品漏光度<0.008cd/㎡封面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承诺书。);3、提供厂家磁盘阵列支持RAID误操作恢复功能,当RAID组中某块功能正常的磁盘被误拔掉之后60min内再插上,该磁盘能恢复到原RAID中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书的得2分;(1、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厂家公章且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中标企业须提供一个月内出具磁盘阵列支持RAID误操作恢复功能,当RAID组中某块功能正常的磁盘被误拔掉之后60min内再插上,该磁盘能恢复到原RAID中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承诺书。);4、提供厂家拼接屏产品出厂时坏点须为0且在最大亮度下运行2000小时后产生的坏点率不超过1.5ppm的封面证明材料及承诺书的得2分;(1、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厂家公章且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中标企业须提供一个月内出具拼接屏产品出厂时坏点须为0且在最大亮度下运行2000小时后产生的坏点率不超过1.5ppm的封面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承诺书。);5、供应商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必须为中标通知书原件加合同原件加市级及以上政府官方网站网络截图,且合同中有畅通的联系方式,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业绩证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网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业绩原件不予认可。】注:中标企业如不按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履行,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中标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飞联系方式:15263597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