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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竹园一区、二区新增消防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2019-05-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公告

项目名称: 【第二次】(BZF2019004)西南大学竹园一区、二区新增消防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BZF201900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3-68251103、6825122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5月2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第二次】(BZF2019004)西南大学竹园一区、二区新增消防系统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http://caigou.swu.edu.cn/speedcmsol/)

三、更正事项、内容:

【第二次】(BZF2019004)西南大学竹园一区、二区新增消防系统项目

质疑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第二次】(BZF2019004)西南大学竹园一区、二区新增消防系统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如下:

1、我方对西南大学竹园一区、二区新增消防系统项目(编号:BZF2019004)的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第1.4.1条第5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施工内容、合同金额、项目经理姓名、签字盖章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若合同内容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里未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可提供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中标通知书或由建设单位出具在合同项目中任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无效,将否决其投标。”条款理解不明,现就该条款提出疑问如下:

①项目的主合同连带该同一项目的后续一项或多项补充协议是否都可以认定为项目业绩?

②补充协议中体现了项目经理签名,该补充协议连带项目主合同是否可以认定为项目经理的业绩?

答:①:可以。②:可以,但补充协议中须明确该名签字人员在项目中所任职务为项目经理。

2、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仅为3777860.97元,且施工内容简单,但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或电气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此条款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本项目施工质量要求高,工期紧,为保证项目质量和安全,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故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或电气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此条件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3、招标文件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中未要求造价人员,招标文件第25页要求“商务部分封三“投标总报价”封面上的编制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造价人员,并加盖本人执业章及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执业章盖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章均可?

答:是的。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质疑回复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质疑回复为准。本质疑回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西南大学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9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西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西南大学文俊楼(即南区行政楼)二楼(二号门内约400米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袁老师、王老师 023-68251103、682512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2幢2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老师 023-6308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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