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受五台县人民法院委托,就五台县人民法院大法庭科技化及系统周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五台县人民法院大法庭科技化及系统周边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标准大法庭设备、应用系统周边设备、机柜、线缆辅材与集成。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所示内容。
2、具体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次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局出具的三证合一证件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若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为保证投标人提供优质的设备及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就科技法庭审判信息化系统设备需提供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须带有相关“科技法庭或数字法庭字样”)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数字法庭核心设备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9、本次建设的数字法庭系统核心设备要求符合最高院数字法庭建设相关标准,能够支持与山西省高院配发数字法庭后台系统无缝对接。供应商需提供山西省高院配发的数字法庭后台系统原厂商针对该项目开具的无缝对接承诺书原件。
以上资料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经查验后归还)和清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两份),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例规定,依法有权拒绝任何不合规投标人、供应商和设备厂商购买投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在领取投标文件是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开户名称:五台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工行五台支行
银行账户:0512040329200015301
1、获取时间: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 6 月7日
(北京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五台县政务大厅二楼服务窗口。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19年6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9年6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五台县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按时出席投标会议。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五台县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五台县台中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94150266
采购代理机构:五台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五台县财政局一楼
联系人:郑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0-652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