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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老年大学智慧数字书法教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2019-06-0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老年大学新校区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19年06月02日 17:29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4月29日 更正日期 2019年06月0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善友
项目联系电话 13895111592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1-5054604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2、6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51-5677221


宁夏老年大学智慧数字书法教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宁夏老年大学智慧数字书法教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二、采购计划编号:2019NCZ000636W
招标文件编号:NXBF-2019-034
三、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
联系人:唐善友电话:0951-5054604
四、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新联系电话:0951-5677221
地址:宁夏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楼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原公告时间:2019年5月16日
七、澄清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技术评分标准”第2项“演示”第一条,增加以下内容:“产品演示方式可以是PPT、视频、或实物演示”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技术评分标准”第2项“演示”第二条第1-6项“得分”均变更为:“根据演示内容是否全面、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得0-3分。未提供演示的,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技术评分标准”第2项“演示”第二条第7项“得分”变更为:“根据演示内容是否全面、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得0-2分。未提供演示的,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商务评分标准”第1项“企业综合信誉”第(2)、(3)条,均增加以下内容:“相关或类似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均可”。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商务评分标准”第1项“企业综合信誉”第(4)条删除原内容。第(4)条变更为:“书法字帖排版系统(提供原厂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盖章,相关或类似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均可),提供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商务评分标准”第1项“企业综合信誉”第(5)条删除原内容。第(5)条变更为:“书法教学查询系统和书法集创系统(提供原厂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盖章,相关或类似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均可),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7.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项“投标函”中的投标有效期,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要求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天)。
(2)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注: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至开标前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均由供应商自行查询。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如补充文件、变更通知、答疑文件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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