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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职教中心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019-06-10 来源:江西兴国县

磋商邀请

根据彭泽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批复(彭购2019B000177394),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受彭泽县职教中心的委托,对彭泽县职教中心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编号:JJRZPZ-2019JZXCS-010

2、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计划函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相关要求

1

彭购2019B000177394

彭泽县职教中心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批

68.5858万元

详见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7:00 (北京时间)在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彭泽分公司(彭泽县火车站小区21栋)购买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20日14:00时(北京时间);

7、磋商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彭泽县锦绣山南商务中心开标厅(新行政服务中心)

8、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发出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9、投标保证金:壹万叁仟柒佰元整(13700元),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注明谈判响应保证金及项目编号),于2019年06月19日北京时间下午 16: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彭泽县支行,帐号: 360 501 641 250 000 005 05)。

购买了磋商文件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磋商的单位,请在磋商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彭泽分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标人名称:彭泽县职教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3979282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彭泽分公司

详细地址:彭泽县火车站小区21栋

联 系 人:费先生 电 话:1537432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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