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预公告
一、采购人:惠州市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9005
三、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28,6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惠州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含各区县)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采用单一来源的理由:采购人原有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由广州盛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和运维,因本项目是在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承建主体具备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采购人依法对该项目选择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本次采购属于上述四种情况中的第1种情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州盛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5号5楼。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采购人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无
原因: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无组织专家论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无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年06月12日至2019年06月19日止。
十、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甘先生联系电话:0752-276682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52-2888203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甘先生联系电话:0752-2766829
传真:0752-2766829邮编:
(三)采购人:惠州市财政局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6号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52-2888203
传真:0752-2890055邮编:516001
(四)财政部门:惠州市财政局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6号联系人: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752-2881713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