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执勤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大厂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执勤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DGZCG-[2019]101号
采购人名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 |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文忠18603169128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北辰街供热公司段东101、201、301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敖齐0316-8828668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数量:5 |
采购内容:警用执勤执法车辆 |
采购金额:590000.00元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汽车生产能力的或相关销售范围的独立法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 4、信用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6月13日至2019年06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7:00(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
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7月0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0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西二层) |
项目联系人:杨敖齐 |
联系方式:0316-8828668 |
传真电话:0316-8828668转602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备注: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lf.hebpr.cn/)自行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平台系统不予认可,其投标无效)、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按上述程序报名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招标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随时关注有无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更正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