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接受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委托,就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2、采购编号:武采公标【2019】32号
3、项目简要说明: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处关于印发《2018年省法院审判管理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苏高法电﹝2018﹞ 129号)及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常中法电﹝2018﹞40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开展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现对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采购,工作内容应包括:1.电子卷宗同步扫描;2.档案数字化加工;3.案件电子材料整理。
4、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160万元整/年。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万元整/年,其单价限价如下:
序号 |
内容 |
规格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1 |
纸质档案 |
A4 |
页 |
0.61 |
6、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每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1)。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成功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9:00时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三楼308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7月9日9:00时
开标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三楼308室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账户: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
开户银行:常州建行丰乐支行;
帐号:【32001626759052503216-600021】
3、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通过网银或银行柜面操作)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网银交易凭证或银行进帐单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核对进账情况(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之前到达公告指定的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心不受理解款事项,第一次到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公证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二楼交易服务大厅审核。【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要求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9-88068636。
八、特别提醒
1、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武进区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2、前来投标的单位必须成为武进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员,凡在资格审查前没有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入库信息详见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建设的通知》)入库相关事宜咨询:0519-88068628;0519-88068618。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杨晓怡
联系电话:0519-88068619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3号楼
邮政编码:213159
(二)采 购 人: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519-88311137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
2019年6月13日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 系 (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采购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或新的授权委托书送到之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