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周乡信号灯、电子警察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鲁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董周乡信号灯、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LZC2019-Bg05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信号灯、智能电子警察一批,约59.5万元,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4、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包。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段。
包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A包 |
信号灯 |
批 |
1 |
B包 |
智能电子警察 |
批 |
1 |
三、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需求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2、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须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提供信用等级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00时00分整至6月20日23时59分整。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6月14日00时00分整至6月20日23时59分整。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7月4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01 330 101 201 009 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潜在供应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一下链接:
链接地址: 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供应商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5日上午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至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鲁山县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鲁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8235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财富广场2号楼13楼
联系电话(传真):0375—3790168 15237570027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