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与刑事科技
法庭音频系统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甘肃安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委托的张家川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与刑事科技法庭音频系统改造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GSAH-XJ2019004
二、采购内容:
采购音频系统改造一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三、预算金额约31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开户许可证(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其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投标;
(3)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无行贿犯罪查询截图;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询价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2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甘肃安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水市秦州区福门豪景公馆B座2002室)报名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原件,并提供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9年6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及询价地点:甘肃安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水市秦州区福门豪景公馆B座2002室)。
八、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529438824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华府豪景公馆B座2002室
联系人:刘甜甜
联系电话:18993810110
甘肃安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