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数字佛山”建设总体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901F22N1444
二、采购项目名称:”数字佛山”建设总体规划编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数字佛山”建设总体规划编制 1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内任连续3个月或任1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截图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授权代表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306室,电话:83160057 、83160061
2)招标文件发售期: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3)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6月19日 至 2019年6月2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306室,联系电话:0757-8316006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0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308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7月10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座3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332738
(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联系人:马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60057,83900819
传 真:(0757) 83160060
十四、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有关投标人在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详阅“办事指南”-“投标人注册登记”。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83188580。
十五、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回传《投标确认函》形式告知我司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