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精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鄂州市融媒体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鄂州市融媒体中心高清转播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高清转播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BJS-ZFCG-2019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振国
项目联系电话:139958112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鄂州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5号
联系方式:胡振国139958112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精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 智15717802570
代理机构地址: 鄂州市凤凰路特1号裕江花苑2期G2、G4、G5号楼3层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采购内容为鄂州融媒体中心数字高清电视转播车项目,包括高质量的车体、电视制作设备,以及整体设计、集成安装,最终整车交付使用。
2.高清转播车设计为6+2摄像机讯道转播车系统。转播车定位为:(1)作为今后10年内的主力转播工具,能够满足大中型会议,文艺,专题类节目并兼顾部分体育节目的制作;(2)能够满足招标方日常节目制作需要。
3.高清转播车整车为直挂单侧拉车体。
4.转播车设计为必须可以灵活级联各类高清转播车。
5.转播车系统设计以高清内核为基础,输入端通过上变换带解嵌方式来支持标清输入。系统以中心矩阵为信号调度中心,以主高清切换台为制作核心设计,2级M/E高清切换面板作为主切换面板,输出端采用主备通道下变换方式兼容标清信号输出,并且需要支持加嵌功能。系统设计还要求实现高标准的录制传输能力、硬盘录像和重放能力和动态源名跟随指示控制。
6.该项目采用系统“总承”的方式实施,即“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对该转播车体以及车内整体系统的设备设计、供货、监制、集成及验收工作负责。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公示及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及供货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所投车辆应是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手续。 2.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8:00至2019年06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州市凤凰路特1号裕江花苑2期G2、G4、G5号楼3层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7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鄂州市凤凰路特1号裕江花苑2期G2、G4、G5号楼3层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表原件(格式自拟);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以上资料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hubei.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ov.cn/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