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品及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0724-1901D61N2593)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对消防用品及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0724-1901D61N2593
二、采购项目名称:消防用品及微型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
三、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56.50万元
四、采购数量:详见“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采购限价(人民币) |
1 |
消防用品 |
1批 |
42.00万元 |
2 |
微型消防车 |
2台 |
14.50万元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32501(消防设备)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2.供货期/交货时间:包1:根据实际需求,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限额用完为止。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
3.交货地点:广州市社会福利院龙洞院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湖路233号)、萝岗院区(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319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或2018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应提供截止至磋商截止时间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从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在网站下载打印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并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磋商项目磋商。 (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已报名并获取本次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外包磋商标的主体。
9.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提供书面声明,模版可参照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公共服务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一楼公共服务区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小姐
已报名的供应商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请登陆(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八、磋商截止时间:2019年7月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注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该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时间:2019年7月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27日止。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春彤、张悦材、夏文 采购人联系人:谢毓兴
电话:020-37860543/37860548/37860505 电话:020-87081686
传真:020-87768283/37860550 传真:020-87081686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龙湖路233号
邮编:510080 邮编:510000
银行及账户信息:
(1)电汇邮购磋商文件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2)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703
(3)成交服务费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