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项目名 称: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九龙江北溪(新罗段)流域水环境信息系统及在线监测站货物类采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802]WZ[GK]2019029
3、首次公告日期:2019-06-20
4、更正事项及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修改如下:
《采购标的一览表》
序号 |
细项名 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氨氮分析仪 |
8台 |
|
2 |
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
8台 |
|
3 |
总磷分析仪 |
8台 |
|
4 |
采配水单元 |
8台 |
|
5 |
预处理单元 |
8套 |
|
6 |
自动维护清洗辅助单元 |
8套 |
|
7 |
数据采集传输控制单位 |
8套 |
|
8 |
质控单元 |
8套 |
|
9 |
视频监控单元 |
8套 |
|
10 |
站房及辅助单元 |
8套 |
UPS稳压电源、防雷单元、废液单元、纯水系统、自动灭火装置、空调、电脑、电子门禁等 |
11 |
水质自动监测(监控)平台及手机APP软件 |
1套 |
可根据客户需求人性化定制 |
12 |
运营维护 |
2年 |
含8个点位水电网络试剂等相关运维费用 |
备注:
1、上述《采购标的一览表》为8个站点应必备的所有内容。即投标人的总价为以上《采购标的一览表》的所有细项报价小计之和。 (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标书时,报价部分的单价按上述总报价÷8计算,投标客户端的总价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如若不一致的情形,以投标客户端总价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部分二、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修改如下,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须以此表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350802]WZ[GK]2019006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号:1
序号 |
细项名 称 |
规格 |
来源 地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1 |
氨氮分析仪 |
8台 |
||||
2 |
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
8台 |
||||
3 |
总磷分析仪 |
8台 |
||||
4 |
采配水单元 |
8台 |
||||
5 |
预处理单元 |
8套 |
||||
6 |
自动维护清洗辅助单元 |
8套 |
||||
7 |
数据采集传输控制单位 |
8套 |
||||
8 |
质控单元 |
8套 |
||||
9 |
视频监控单元 |
8套 |
||||
10 |
站房及辅助单元 |
8套 |
||||
11 |
水质自动监测(监控)平台及手机APP软件 |
1套 |
||||
12 |
运营维护 |
2年 |
||||
合计=序号1小计+序号2小计+…+序号12小计 |
本表填报说明:
1、“细项名 称”为货物的: “规格” 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 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 牌名 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 牌名 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 “来源地” 应填写货物的原 产地。
2、“细项名 称”为服务的: “规格” 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 牌 (若有) 。“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3、投标人填写所投产品的品 牌型号应与提供的佐证材料(检测报告、证书等)上列明的品 牌型号一致,否则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商务部分一、标的说明一览表”也应按序号1氨氮分析仪~序号12运营维护逐项列出。
4、东肖溪天马桥点位位于龙津湖公园内,投标人中 标后需提供此点位站房设 计相关图纸(要求中标人请第三方有设 计资质的机构/单位提供),并配合采购人上报龙岩市政府部门备案。站房相关图纸设 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本项目具体安装点位如下表:
序号 |
河流 |
断面 |
经纬度 |
备注 |
1 |
东肖溪 |
天马桥 |
117°0′48.99”E 25°4′3.68”N |
20平米站房 |
2 |
四集溪 |
大洋坑 |
117°13′22.77”E 25°17′29.1”N |
12平米站房 |
3 |
下洋溪 |
下洋溪口 |
117°14′42.12”E 25°19′25.35”N |
12平米站房 |
4 |
雁石溪 |
吊索桥 |
117°17′46.66”E 25°19′2.55”N |
4平米站房 |
5 |
田坑溪 |
官洋中桥 |
117°16′6.03”E 25°22′18.96”N |
12平米站房 |
6 |
大吉溪 |
恒发火电厂桥 |
117°11′31.86”E 25°17′40.56”N |
12平米站房 |
7 |
岩山溪 |
楼墩小桥 |
117°5′22.45”E 25°11′35.42”N |
12平米站房 |
8 |
雁石溪 |
富溪大桥 |
117°5′22.45”E 25°11′35.42”N |
6平米站房 |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四、其他事项”增加以下内容:
(4)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供评委核对评审的,投标人应按下列格式列出详细原件清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本原件清单和原件无须粘贴、装订、密封。投标人在递交本原件材料时,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采购代 理机构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收的,则原件清单与原件实物不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提供原件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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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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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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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 称 (加盖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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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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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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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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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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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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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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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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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 理机构签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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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回材料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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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开标日期): 年 月 日 |
5、更正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未修改
7、更正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修改
8、更正后开标时间及地点:未修改。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路2号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大楼一层开标室3
9、采购人名 称: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
地址:新罗区登高东路261号
项目负责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97-3100130
10、代 理机构名 称: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路2号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大楼一层1-4号
项目负责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97-3295300
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
201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