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Z20190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孟砦路等10条道路照明工程”已由金发改【2017】34号文、金发改统【2018】8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 照明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孟砦路等10条道路照明工程(二次)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
2.3、项目概况:孟砦环路(孟砦北路-孟砦路)、海滩街(黄河路-丰乐路)、孟砦路(孟砦北路-油脂北路)、经二路(红旗路-红专路)、庙李街(索凌路-丰庆路)、博远路(中方园路-文化北路)、园田路(博卉路-博远路)、丽水路(花园北路-中州大道)新增路段、柳林路(长安路-洛阳路)、洛阳路(黄埔路-宏明路)10条道路照明工程;
2.4、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照明工程保证完工后能顺利通过照明管理部门验收、接收并顺利接电,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在质保期内的管理;
2.5、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验收标准
2.6、投资预算:约460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以来承担过城市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
3.5、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
3.6、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的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项目经理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以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6 日17时整,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www.zzsggzy.com)”,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需携带相关资料(详见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6015房间办理。企业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5.1、请于2019年 7 月 2 日至2019年 7 月 7 日,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凭CA锁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 B 区第 十五 开标室。
6.3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供货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未加密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
6.4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2)开标时,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CA锁(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进行文件解密工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现场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U盘介质;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和纸质投标文件分别密封、一并递交,以作备用;
(3)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6.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凡未按上述要求格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 监督单位:
本项目监督单位为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901509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3号财智名座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及传真:0371-69191803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