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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强校工程”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

2019-07-0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强校工程”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ZH019A031)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汕头市 公告时间 2019年07月03日 15: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7月03日 09:00至2019年07月10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23日 15:00
开标地点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预算金额 ¥720.75668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754-88635660
采购单位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汕头市濠江区东湖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4-88866333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906-05610-0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化校园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207,566.87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数字化校园建设
2、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3年(设备制造商质保期超过3年的,按照对应制造商质保期计),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须全额包安装、包正常使用、包维修、包更换或退换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18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207,566.87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验收、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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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持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④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由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总公司所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6、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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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7月03日至2019年07月1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07月03日至2019年07月1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老师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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