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鹰潭市车辆管理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招标编号:YTZJ-2019-YT025DZ)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批复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要求 |
采购最高控制价 (人民币:万元) |
鹰购2019B000206838 |
鹰潭市车辆管理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技术规格”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要求及其他 |
500 |
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系统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综合布线系统 |
1 |
项 |
2 |
计算机网络系统 |
1 |
项 |
3 |
视频监控系统 |
1 |
项 |
4 |
考场监控系统 |
1 |
项 |
5 |
1 |
项 |
|
6 |
人员通道管理系统 |
1 |
项 |
7 |
多媒体会议系统 |
1 |
项 |
8 |
LED显示系统 |
1 |
项 |
9 |
排队叫号系统 |
1 |
项 |
10 |
信息发布系统 |
1 |
项 |
11 |
机房工程 |
1 |
项 |
12 |
其他 |
1 |
项 |
注: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2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1.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4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印鉴章或法人亲笔签名)【办理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同一管理单位下属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含集团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2、报名方式:
2.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9 年 7 月 6 日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北京时间)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2.2投标人须在 2019 年 7 月 25 日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单位在制件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2.3投标人须在 2019 年 7 月 25 日18:00前(到账截止时间),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50600.00 元整,否则视做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汇入开户名: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系统中获取;帐号:系统自动获取;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方式:(1)现已实行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系统,请各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考虑到转账时间;(2)由于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系统是采用虚拟子帐户的形式,请投标人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获取账号;若有疑问请咨询新点客服;(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回子账号生成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4)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责任。】
备注:①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②投标保证金转账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后果自负。
3、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6 日 9 : 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间为准。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出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开标大会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及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归档)。
4、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鹰潭市林荫东路与湖西路交叉处)。
5、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6、上传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开标时不带CA证书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或带错CA证书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7、招标代理费:按委托代理协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 招标 文件”。
8、政策响应:本次招标对中、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实行优惠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9、有意向的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单位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10、投标人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快递、电子邮件等)一次性全部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不接受二次质疑),否则视为接受。
11、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江北之星宾馆隔壁二楼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传真:0701-6296815 15180084749 13970158023
邮编:335000 邮箱: 2636257674@qq.com
12、采购人: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南站路5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0701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