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气象局的委托,对金华市气象局数据监控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9-SB1903-ZFCG08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项目预算 |
1 |
金华市气象局数据监控平台项目 |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阐述。 |
1 |
批 |
40.0892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悦府江南东门店面)
注:(1)该项目不接受“政采云系统”线上报名,请联系代理机构现场或邮件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领售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领售,但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售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工本费:500元,现金或银行转账交入下列账户内:
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账号:1306226200000168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09:30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三室(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
七、开标时间:2019年7月31日09:30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三室(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
九、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
十、其他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网上邮件报名流程详见附件报名表):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质证书。
2、潜在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网站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认为公开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6、本项目拒绝进口设备。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十二、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气象局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111449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悦府江南东门店面
报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9-83180811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汪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0511 8318262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 82468735
十四、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0579-82495227
市公安局 110、0579-82512110
市检察院 0579-82537082
市法院 0579-82688725
市公共资源办 0579-8246928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3187211
附件: 公告附件.docx
附件: 报名登记表(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