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受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永城市环境保护局监控综合管理平台、仪器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永城市环境保护局监控综合管理平台、仪器设备项目
1.2 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9】103号;永公采【2019】103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监控综合管理平台、仪器设备项目
第一标段:监控综合管理平台;第二标段:仪器设备。
2.2采购预算:97.8万元人民币;第一标段:45.8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52万元人民币。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生产或销售产品经营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三年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7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第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有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
4.2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9日18:00时(北京时间)
4.3磋商文件获取免费;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缴纳方式:网上递交
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7月26日16:00时整;
特别提醒: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附件<供应商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各4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投标人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7月30日9:30时整;
6.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政府门户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城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81662668
采购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0-5019918
九、监督部门
永城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永城市人民检察院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在此期间CA数字证书请勿进行变更、延期等操作!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ycggzyjy.com:7001/ggzy/)下载“永城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ycggzyjy.com:7001/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