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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庆盛人工智能产业园及安置配套工程)防洪评价服务

2019-07-19 来源:广州建设工程

 


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庆盛人工智能产业园及安置配套工程)防洪评价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庆盛人工智能产业园及安置配套工程)防洪评价服务 已由 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穗南发改项目 [2018]20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 ,出资比例为 64:36 (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招标人为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 防洪评价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庆盛人工智能产业园及安置配套工程)防洪评价服务。

2.1.2建设地点: 广州南沙开发区。

2.1.3 项目规模:

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庆盛人工智能产业园及安置配套工程总占地范围约为 8.60 ㎞²,项目开发范围涵盖庆盛枢纽区块规划范围及周边相关区域。其中属于庆盛枢纽区块规划红线(自贸区范围)约 7.98㎞²;安置区及小学、部分道路属于东涌镇控规、庆盛枢纽区块红线外,合计约 0.62㎞²。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市政道路(及桥梁)工程、综合管廊、公建配套工程、水务工程、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绿地系统工程等七大部分。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速度,本项目主要分为两个工程实施,独立建设,分区物理边界为京珠高速及东部干线。根据《广州南沙新区庆盛枢纽区块控规深化及城市设计说明书》, 1 区为枢纽商务服务核心区、科技创新核心区、国际教育园区、总部研发园区,2区为工业 4.0园区、人工智能园区。 3区为安置区及东涌第七小学工程、东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本项目即按照上述分区进行组合实施,主要分为 2个工程:( 1)第一部分为为 1区,以“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命名;( 2)第二部分为 2区、 3区组合,以“庆盛人工智能产业园及安置配套工程”命名。

本次招标拟对庆盛枢纽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庆盛人工智能产业园及安置配套工程所涉及的相关防洪评价开展工作。

根据庆盛区块相关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建设工程有关资料,完成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修编,并分别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2.3服务期限: 自确定服务机构之日起,至完成所委托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为止

2.2.4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1284 万元( 其中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庆盛人工智能产业园及安置配套工程 EPC 部分 防洪评价 招标控制价为 828万元 ,庆盛人工智能产业园及安置配套工程程 PPP 部分防洪评价招标控制价为408万元,庆盛科创教育核心区工程 PPP部分防洪评价招标控制价为 48万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 经营或业务范围包括工程咨询相关业务范围 [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或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含水利水电业务)。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及工程咨询注册咨询师登记证书(水利工程专业)。(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及近 6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应能反映为所在投标单位缴纳。);

3.6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 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或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承诺)。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3.8.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8.2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 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190719 日至 20190725 日,每日上午 10时 00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4 时 00分至 16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报名窗口(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 2 号南沙城商务楼 A栋 2楼)持单位下列资料报名及 购买招标文件: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2 填妥并盖章的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相关资料 500 元。 由收款单位并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 : 不接受邮购方式报名

4.4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 5 日,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本项目其他招标日程安排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公布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密切留意相关最新发布信息。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地 址: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 1号 E栋 5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20-3905492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广华北路 13号、广州市天河燕岭路 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 系 人: 黄工 联系电话: 18898603032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 020-39054924

地 址: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 1号 E栋 5楼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 管 电 话: 020-39910647

地 址: 南沙区凤凰大道 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 4楼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施工、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 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9 年月日

 




附件:
招标公告(挂网版).doc

招标文件(挂网版).doc

防洪评价服务合同文件(挂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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