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县区)2019XJDL051号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科技法庭设备,包含企业级硬盘、综合控制台、电脑、球机、枪机、交换机、软件等。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1、供应商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报名须知)。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 23日8:30时至2019年7月25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七、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询价通知书的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询价通知书(.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供应商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询价通知书。
2、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代理机构现场缴纳询价通知书费用,询价通知书费用按项目收取,未缴纳询价通知书费的投标供应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询价通知书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代理机构提供。
4、获取询价通知书后,投标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一次报名和下载响应文件的操作。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1日9时00分。
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xxtf格式)及电子( U盘介质,开标后退还)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第二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必须携带本单位CA密钥对加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xxtf格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不再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及时对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2、各类参与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资质业绩、履约情况等企业信息收录建库,交易系统自动将信息对外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乡县人民法院
地址:新乡县省府前街
联系人:任宇
联系电话:0373-3760000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98号西元国际广场B座9层
联系人:毕良辉
联系电话:0373-5115515、17656208538
十二、监督部门:
新乡县财政局 0373-5589099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