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工程桩检测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9-07-25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就宁波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工程桩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报价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JZC-193093-C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22.1304万元 五、采购内容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 特定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能力中应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检测内容,并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检测岗位证书(地基基础检测)。 (3)供应商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审核通过。 (4)投标单位须在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备案、认可的检测单位。 (5)本次招标资格后审;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07月25日至2019年08月0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国际中心15楼]。 3.售价: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报名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报名函。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9年08月05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现金或电汇形式交至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编号)。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支付完成后须将有效的银行回单(或网上电子回单)放入投标书中,投标单位无需前往投标保证金接收单位开具收款收据。 九、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08月06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国际中心15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9年08月06日14:00(北京时间)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国际中心15楼]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一、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45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4-87384068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国际中心15楼] 联系人:万修文、张百军、熊赣 联系电话: 0574-87179087(82) 邮箱:tender06@126.com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磋商保证金、服务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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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投标报名函__浙江中创_2019725154646.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