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新区教育系统设施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2019-07-26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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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新蒲新区教育系统设施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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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ZYXPZFCG2019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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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序列号:C52033120190528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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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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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联系电话:13885227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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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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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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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主要内容:
本项目位于新蒲新区范围内,包括新蒲新区滨湖路中学、文化小学二期、遵义市第十五中学第二期、新蒲新区第四小学、幸福城幼儿园、虾子镇新田坝还房幼儿园、虾子镇第二小学分校、遵义市第四十中学、遵义市第六十中学、文化小学经开区分校等教学设施设备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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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数量: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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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预算:64,6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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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高限价:64,6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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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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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2019年8月2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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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范围内相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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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①家具(办公桌椅、公寓床及学生课桌凳等各一套);②电子化信息设备中的教学一体机一套(按参数第7、8、9、10、11项要求现场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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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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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齐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⑧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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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资格要求
本次接受联合体竞标;允许具备上述采购类别的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竞标,联合体竞标的供应商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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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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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07-27 10:00:00至2019-08-0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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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蒲分中心电子招标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222.86.157.44/xp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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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蒲分中心电子招标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222.86.157.44/xpwz/),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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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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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08-08 10: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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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08-08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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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开标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开投大厦附楼3楼(播州大道南端、白鹭湖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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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投标保证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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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保证金额(元): 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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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07-27 10:00:00至2019-08-08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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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汇款,报名企业通过登录http://222.86.157.44:8082/xphy/网站,保证金以转帐或汇款方式缴纳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帐户(所有保证金的缴纳一律采用线上缴纳的方式, 请供应商在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和摘要栏只注明本项目报名时所产生的14位随机码(随机码在供应商报名后会在报名页面自动显示),不能填写其他多余的字符。转账时,请必须使用诚信库中填写的基本账号进行转账,缴纳金额须与采购文件规定金额相等,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或金额不符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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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户银行及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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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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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合兴大道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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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02770018000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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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PPP项目: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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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采购人名称: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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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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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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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3885227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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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办法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竞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 6 小微企业扶持 6.1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评审时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本项目评审时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6.2.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①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④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⑤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监狱企业扶持 7.1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 7.2 .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的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有监狱企业的),给予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 残疾人福利性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本项目评审时对其竞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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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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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行政中心左侧楼3楼采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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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袁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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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851-28655857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