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工业大学委托,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校门安防智慧化网络改造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校门安防智慧化网络改造工程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竞争性磋商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具备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丙级以上(含丙级,有效期内),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有效期内),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有效期内);
4.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12日(每日8:30--11:30、13:30--16:00),投标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磋商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9年8月16日 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磋商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届时请报价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竞争性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