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民检察院询价采购消毒柜录音笔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依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就购置消毒柜录音笔项目(招标编号:ZFCG2019080201)进行询价采购,请收到邀请的供应商参加。
一、 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设备名称 |
具体配置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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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柜录音笔 |
详见询价文件要求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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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须包含运输、材料、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
二、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8月2日起至2019年8月7日(北京时间)到本网站下载获取询价通知书。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为2018年8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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