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存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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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15日 18: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8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19年08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荣、张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717776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邓婷 0951-692206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永丰巷10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荣、张乐 0951-6717776 |
项目名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SGDZTB201907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荣、张乐
项目联系电话:0951-671777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8月0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8月1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SGDZTB2019074
采购计划编号:2019NCZ001838W
三、采购人名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邓婷
联系电话:0951-692206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永丰巷106号
联系电话:0951-6717776
五、补充内容:
因本项目存在涉密等相关内容,现将以下内容补充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部分,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单位需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刷乙级及以上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类),外省乙级资质投标单位需在自治区保密局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以上证明文件及资质证书需要提供原件。
2、投标单位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备案服务中介机构,须提供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局备案证明文件。
3、本省投标单位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投标单位须持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资质;
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开标时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次补充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邓婷0951-692206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永丰巷10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荣、张乐0951-6717776